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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秘密泄露案例

发布日期:2020-05-13访问次数: 信息来源:威海市保密局字号:[ ]


【解读】工作秘密是指机关、单位在履行职能过程中产生或者获取的,不属于国家秘密的内部敏感事项,一旦泄露会妨碍机关、单位正常履行职能或者对国家安全、公共利益造成不利影响。

【案例1】2020年1月31日,湖南吉首市峒河街道干部向某在防疫期间违反工作纪律,用手机将《吉首市疫情防控交办单》内容拍照并将其发送至其亲属微信群,其亲戚又通过微信转发给他人,致使文件照片在微信上肆意传播,造成信息泄露,引起不良影响。向某受到警告处分。

 

【案例2】2020年1月26日,广西南丹县疾控中心办公室主任熊某在未经审批的情况下,擅自将该县疫情防控有关工作材料通过QQ发送到本单位QQ工作群。工作人员区某发现这一信息后,随即将原文转发到其个人微信群,并被群内其他成员转发扩散,在社会上造成不良影响。南丹县监委决定对熊某、区某进行立案调查。

 

【案例3】某县政协经联委干部柳某,为方便撰写该县《政协志》,在未经保密审查的情况下,将自行收集的5000余份政协系统电子文件资料,通过互联网计算机上传到个人百度云网盘账户。经鉴定,上述文件资料不属于国家秘密事项,但部分文件资料包含政协工作敏感信息、工作秘密,按照有关规定不得公开。事件发生后,有关部门给予柳某行政警告处分。

 

【案例4】2017年8月,某省公安厅刑事侦查总队综合执法支队干部黎某从机要科领取了6份标密文件(4份机密级、1份秘密级、1份警务工作秘密)后,前往修理ㄏ修车,期间不慎将上述文件丢失。刑侦总队当即向省公安厅汇报,同时全面组织查找文件,并找回5份文件,但1份警务工作秘密文件查无下落。事件发生后,有关部门给予直接责任人黎某党内严重警告和行政记大过处分,对负有监管、领导责任的支队长和支队政委分别进行通报批评和保密约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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