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调岗交接忌踩“保密红线”

发布日期:2019-02-15访问次数: 信息来源:威海市保密局字号:[ ]


近期,国家保密局专门印发文件强调做好党和国家机构改革过程中的保密工作。涉密人员调岗在机构改革中时常发生,必须依法交接,不得违反保密法纪。以下精选部分涉密人员调岗过程中发生的失泄密案例,望各部门、单位引以为戒,高度重视。
案例1:当甩手掌柜,不交接就离岗。涂某是某省直机关机要秘书,负责文件收发。2016年4月,涂某调到其他部门工作,但其在离岗前,未按规定与原单位交接。7月该单位清退文件时发现,原由涂某保管的1份机密级、1份秘密级文件下落不明,经多方查找,仍未找到。事件发生后,有关部门给予涂某党内警告处分,并通报批评。
案例2:打个人算盘,避交接私拷贝。乔某是某研究所项目组长,2012年7月,准备跳槽到其他研究所,遂利用工作便利将大量涉密文件资料拷贝至私人移动硬盘中保存。经鉴定,其中有15项机密级、58项秘密级国家秘密和59项不宜公开的文件资料。事件发生后,乔某被以非法获取国家秘密罪判处拘役3个月。
案例3:说葫芦忘瓢,漏交接忘载体。唐某是某银行办公室主任,其2015年1月领取了1本秘密级书籍,存放在办公室中。10月,唐某因岗位调整到新部门上任,但他忘记办公室中还有涉密书籍,未作交接,致使该书被当作旧图书卖给废品收购人,在淘宝网上出售。事件发生后,有关部门给予唐某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对其他人员作出相应处理。
案例4:图工作便利,为交接错违规。金某是某中央国家机关综合处原处长,2015年12月工作调动。为做好交接工作,便对所用计算机内文件资料进行整理汇总,拷贝到处内工作人员使用的互联网计算机上,刻录成两张光盘,并存储备份。经鉴定,其中有6份机密级、6份秘密级国家秘密。事件发生后,有关部门给予金某行政记过处分。
涉密人员调岗交接过程中的保密要求
1.交接涉密载体。涉密人员调岗,应当交接个人所持有和使用的国家秘密载体和涉密信息设备。如文件资料、优盘、光盘等,不得继续保管或存储。交接时,必须认真清理清点,登记在册,办理移交手续,并作为办理调岗手续的条件。
2.签订保密承诺书。涉密人员调岗,应当与原单位签订保密承诺书,明确调岗后应履行的保密义务及违反承诺应承担的法律责任。
3.脱密期管理。到非涉密岗位上工作的涉密人员,应当在交接完成后进行脱密期管理。调岗到本单位其他部门的涉密人员,脱密期管理由本单位负责;调岗到其他单位的涉密人员,脱密期管理由调入单位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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